各市司法局、义乌市司法局:
为推进我省司法鉴定机构转型升级工作,增强司法鉴定机构科技能力,提高司法鉴定服务水平,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制定了《法医毒物(乙醇)检测实验室配置和操作规范》(以下简称《操作规范》)。现将《操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开展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工作。本通知实施前已经省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在申请延续前,实验室配置应当达到《操作规范》要求。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