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近期将对2020年05月31日之前受理鉴定的法医病理检材焚毁处理,特提醒各委托单位/委托人,如需要自行带走检材,请在2020年09月10日之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我所。
报告虽发出但仍在保存期限者,不在此次清理检材范围内。
特此声明。
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
2020年09月03日
2020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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