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子鉴定样本的接收
检测机构应当制定样本接收和拒收原则。拒绝接收不符合要求的样本时应当书面反馈拒收原因,具体拒收情况包括:
(一)样本采集不当,如抗凝剂使用不正确、容器使用不正确、严重溶血或有血凝块、采血管破裂或开盖、样本标识不清等。
(二)样本未按照规定的温度、时限等保存和运输。
(三)检测申请单填写不完整。
二、信息记录要求
在样本检测过程中,应当及时、准确、如实记录操作人员、仪器、试剂及检测数据等相关信息。
三、亲子鉴定血浆DNA的提取
血浆DNA提取应当在样本制备区进行,各项操作应当符合标准操作流程和说明书要求。如提取2次仍不符合质量标准,应当与采血机构充分进行沟通后决定后续处理。剩余的血浆样本应:当在一70C以下保存不少于3年,避免反复冻融。
四、文库构建
文库构建流程和。上机文库质量评估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实验操作应当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文库检测浓度及文库片段分布范围应当符合试剂说明书的要求。
五、亲子鉴定DNA序列分析
DNA序列分析应当在扩增产物分析区(如测序区域)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实验室分区温度和湿度应当符合设备说明书要求。每个样本有效数据量、唯一比对序列数目等均应当符合试剂说明书要求。DNA序列分析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具体要求进行。
六、数据分析与结果判断
(一)检测质量合格的样本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实验室结果判读。
(二)检测质量不合格的样本应当重新提取DNA再次检测,再次检测后仍不符合数据分析或结果判断质量要求的样本,检测机构应当与产前诊断机构充分沟通后确定后续处理。
(三)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检测方法相关说明书要求建立有关数据质量参考标准。
七、检测结果的出具
(一)检测机构填写临床报告中检测结果部分,描述目标疾病的高风险或低风险结果。
(二)对检测失败的样本,检测机构应当发放检测失败报告并注明原因。
八、检测数据的存储与安全
相关医疗机构应当严格保护孕妇隐私,严禁泄漏受检者信息,采取措施确保信息安全。检测数据应当进行安全备份,并与互联网物理隔离。可追溯原始序列的核心数据保存应当不少于3年。